妙法蓮華經簡介 (節錄自:維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書)
《妙法蓮華經》,簡稱《法華經》,(梵文:सद्धर्मपुण्डरीकसूत्र,Sad-dharma Puṇḍárīka Sūtra)。梵文 Sad-dharma,中文意為「妙法」。Puṇḍárīka 意譯為「白蓮花」,以蓮花(蓮華)為喻,比喻佛法之潔白、清淨、完美。Sūtra 意為「經」,故此經之全名為《妙法蓮華經》。
《妙法蓮華經》說一乘圓教,表清淨了義,究竟圓滿,微妙無上。《法華經》是佛陀釋迦牟尼晚年所說教法,屬於開權顯實的圓融教法,大小無異,顯密圓融,顯示人人皆可成佛之一乘了義。在五時教判中,屬於法華、涅槃之最後一時。因經中宣講內容至高無上,明示不分貧富貴賤,人人皆可成佛,比起其他經典尚有階級上下之分,所以《法華經》也譽爲「經中之王」。
漢傳版本:
漢譯版本共有四種,但現存只有三種:包括西晉竺法護所譯的十卷的《正法華經》,姚秦鳩摩羅什所譯的八卷《妙法蓮華經》,隋闍那崛和達摩笈多所譯的七卷《添品妙法蓮華經》。
法華宗旨:
在大乘佛法興起的時代,有了以「聲聞」、「緣覺」為二乘或小乘,以「菩薩」為大乘的說法。《法華經》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結集的代表作品,提出了「開權顯實」、「會三歸一」的思想,融會三乘為一乘(佛乘)。以「聲聞」、「緣覺」二乘為方便(權)說,「二乘」終究要以成佛為最終目標(如「化城喻品」所說),開啟了「回小向大」的門徑,這是一種嶄新的學說思想,也是本經的主旨所在,在佛教思想史上佔有至關重要的地位。